为发挥人大优势,助推“平安建设”,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今年5月份以来,上虞区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督查组,定期开展“平安建设”专项督查活动。
一、明确督查时间、重点。专项督查活动每月进行一次,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带队,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和区平安办负责人及若干名人大代表参加。专项督查以省、市、区暗访发现并通报的平安建设隐患问题为重点,实地督查这些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强化督促整改落实。到8月底,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13个乡镇(街道)和2个重点行业进行专项督查,共督查企业、餐饮店、宾馆、快递公司等29个点位,发现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新发现隐患问题20处,均当场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同时,专门编发专项督查通报4期,列出具体的隐患问题和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排查和整治面上的平安建设隐患问题。对专项督查通报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由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进行专门的跟踪反馈,确保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严格督查结果运用。专项督查活动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对跟踪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未能整改落实的,区人大常委会视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交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上半年,有两个乡镇(街道)因区人大常委会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较多,在乡镇(街道)平安建设暗访综合排名中位列末三位,按照《“平安上虞”创建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两个乡镇(街道)的“一把手”受到了约谈问责。
上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 沈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