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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府办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2-12-21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2年12月21日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2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审议认为,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市长、副市长分别领办了需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深入调研,真诚面商,认真协调所涉问题,书面答复合法规范,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市政府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能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依法办理意识不断增强,多数主办单位做到主要领导挂帅,有组织、有方案,注重和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吸收采纳代表意见,解决了一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保证了整个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到目前为止,代表对政府系统265件建议的办理结果做出了回复,表示满意的231件占87.2%,基本满意的34件占12.8%。

  审议指出,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有的部门和单位执行《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还不够规范;二是对少数代表建议的分办还不够科学、准确;三是有的部门和单位研究解决有些代表建议所涉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大,“重答复、轻落实”现象还较为突出。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办理代表建议的意识

  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修改后的《代表法》和《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牢固树立代表提出建议的法定职权意识,牢固树立承办单位办理好代表建议的法定职责意识,牢固树立代表建议必须在法定时限内研究处理好并作出书面答复的意识,彻底纠正超法定时限办理和答复、书面答复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同等对待和办理,代表初次提出的和再次提出的建议同等对待和办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代表建议的分办、办理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

  要完善分办机制。分办代表建议前,要认真分析建议内容,必要时可与领衔代表联系,吃透代表所提建议的本意,同时要了解办理建议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科学合理地确定具体承办单位。要健全委托机制。进一步改进代表建议办理的委托方式,明确委托事项,确保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代表市政府承办建议,代表市政府答复代表,代表市政府解决问题。要建立联办机制。进一步明确主办、会办职责,强化沟通配合,必要时市政府要根据承办单位的报告牵头召开专题协调会,共同制定办理方案,切实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需多个部门联合办理且处理难度较大的综合性代表建议,市政府应当牵头组织办理。

  三、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要把提高代表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对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应当在法定办理时限内研究处理并予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在法定办理时限内无法解决的,应当在书面答复中明确解决问题的计划,并按计划抓紧落实,使建议办理过程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对今年代表建议反映比较集中的经济转型升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交通管理、城市新社区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代表多次提出的有关问题,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必要时可组织专题研究,促进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推动相关工作的创新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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